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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辛集24条举措 大力发展民营经济
2019
01/09
15:18

日前,河北省辛集市出台《关于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实施意见》,从放宽市场准入、缓解融资难、保障民企用地、降低企业税费等方面提出24条具体举措,着力破解民营经济发展瓶颈,推动民营经济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

最大限度放宽市场准入。对民间投资实行非禁即入、非禁即准政策。大幅放宽电力、电信、交通、市政公用设施等领域市场准入,进一步扩大社会领域产业的民间投资。充实民间投资重点项目库、PPP项目库,按年度遴选重点项目,适时举办活动向民间资本推出。

推进行政审批和商事制度改革。积极落实国家、省行政审批和商事制度改革政策,完善清单管理制度,及时编制、调整、公开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等各类清单。

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鼓励支持民营企业股份制改造、上市挂牌和多渠道融资,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增强企业综合实力和竞争力。积极实施上市培育行动,通过3年努力,着力培育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业突出、成长性好、带动力强的企业上市发展。

切实保障民企用地。在符合城乡总体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的前提下,为租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正常生产的经营企业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用地手续。

推动民营企业转型升级。创新扶持措施,重点支持新业态、新经营模式发展,支持科研人员、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退伍军人等重点群体创业创新。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培育工程,做好民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倍增计划,到2020年末,民营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700家以上。

降低企业税费负担。对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按照75%税前加计扣除。对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企业所得税实行“三免三减半”。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减半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拓展民营企业发展空间。引导民营企业参加示范企业、平台、园区和公共海外仓建设,培育壮大一批外贸综合服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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