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文安工业园区的前身是2000年11月省科技厅批准成立的“河北省胶合板技术民营科技产业园区”,2006年3月被河北省政府批准为省级开发区,更名为“河北文安工业园区”。园区批准规划面积30平方公里,核准起步区(也就是中心区)面积3.18平方公里。
园区中心区位于文安县东北部的左各庄镇。西距京九铁路文安站30公里、106国道25公里,东距天津港50公里,北倚京保高速,廊崔公路贯穿全境,交通十分便利,区位优势明显。
园区以现代制造业、新能源及环保产业为主导产业,入区企业1340余家;主要生产细木工、贴面装饰、中密度、刨花等十几类三百多个品种的人造板,年产人造板近800万立方米,产量约占全国的六分之一。产品销往全国并出口到30多个国家和地区,是北方蕞大的人造板生产销售基地。人造板企业注册商标83个,其中省部级著 名商标4个,市级知名商标8个。“金秋”、“红星”、“马头”、“福云”等品牌享誉国内外市场。2005年9月被建设部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中国房地产业协会联合授予“中国名优人造板生产销售基地”称号。6月13日,左各庄人造板产业集群被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中国世 界贸易组织研究会、全球品牌论坛评为“中国产业集群品牌50强”。
近年来,文安县委、县政府审时度势,鲜明地提出了围绕“产业立县、园区强县、新城富县、环境兴县”的发展战略,把园区建设作为加速崛起的第 一抓手,积极构建“一城两极六区”的生产力发展布局,做优做强园区平台,举全县之力打造现代经济的强劲引擎。
运用现代机制开发园区。文安县全面推行“政府主导、企业运作、专业招商、无忧服务”开发模式,力促文安工业园区和新桥工业区引进战略开发主体。深入研究园区管理体制,学习先进经验,配齐相关工作机构,通过外聘内选,为园区配备蕞精干力量。采用市场化机制,建立专业招商队伍,实行职业化招商。建立企业投资服务中心,全力为入园企业提供生产、生活“双无忧”服务。
按照新城标准打造园区。聘请国内外顶 级规划机构,按照建设工业新城的标准对园区进行高点规划,科学确定发展定位、产业定位和功能定位。文安工业园区和新桥工业区以产业转型提升为导向,重点发展传统优势产业、新能源和现代装备制造业。文安工业园区年内投入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亿元以上,完成5公里东西路网建设和7.5公里创业路南通工程规划设计及拆迁工作。文安工业新区按照现代工业新城的标准,年内投入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亿元。依托兴祖公路,加快路网等基础设施建设。
创造良好氛围助力园区。运用市场机制开发建设园区,在文安属于新生事物。文安县将大力营造支持园区、发展园区、保护园区的浓厚氛围,扫清一切障碍,促进优惠政策向园区倾斜,优 秀人才向园区流动,生产要素向园区汇集。文安党委、政府将和战略投资者之间建立经常性的沟通交流机制,保持政策的统一性、连续性和严肃性。
关于鼓励投资的优惠办法
第 一章总则
第 一条为进一步鼓励县内外投资者在我县投资创业,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县域内省级开发区(园区)外设立的国内外投资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项目是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二、三产业项目,不含房地产开发项目。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设备、运输工具等,不包括土地。
第二章鼓励政策
第五条对新建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项目的企业,自建成投产实现第 一笔收入的年度起,前两年给予相当于其当年实缴企业所得税额县级留成部分100 %的资金奖励;第三年至第五年给予相当于其当年实缴企业所得税额县级留成部分50%的资金奖励。
原有企业扩大再生产,对一次性新增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项目的企业,自新建项目投产年度起(以前一年度企业实缴企业所得税为基数),前两年给予相当于其当年实缴企业所得税较基数增量的县级留成部分100 %的资金奖励;第三年至第五年给予相当于其当年实缴企业所得税较基数增量的县级留成部分50%的资金奖励。
第六条对新建或扩建项目涉及新增占地,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且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的企业,由县财政安排一定的资金作为企业发展资金,奖励企业的发展。奖励比例: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含5000万元)—1亿元的,将土地出让金扣除征地成本和国家规定应提取专项资金后,按50%给予奖励;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含1亿元)以上的,将土地出让金扣除征地成本和国家规定应提取专项资金后,按100 %给予奖励。
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获得建设用地,且一次性新增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办理用地手续时,必须收取的税费当年县级留成部分全部奖励企业。
第七条对新上或扩建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项目的企业,在项目建设期间免收县本级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八条凡在县域内新设立的企业,在经营阶段,行政事业性收费有上下限的,一律按下限收取。
第九条凡到我县投资的域外投资者,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对其及其企业员工子女入托、入学问题给予优先保障,免收借读费,享受同本地居民同等待遇。
第十条对于落户我县项目,由县发改局负责,协同县行政服务中心,对项目审批进行全程跑办、跟踪、协调、督导和服务。
第十一条对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3亿元以上项目和世 界500强企业、国内500强企业投资项目、区域性开发投资者,将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给予奖励政策。
第三章奖励程序
第十二条县政府成立鼓励投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奖励工作的领导与实施。
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招商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县发改局、商务局、财政局、审计局、统计局、国土局、环保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建设局、监察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牵头负责奖励实施的具体事宜。
第十三条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待项目投产且产生税收后,持企业营业执照、由审计部门认定的固定资产验资报告及固定资产投入的有效证明(外资按照当期汇率折合人民币计算)、缴税证明、土地出让金缴纳证明等相关材料,向县鼓励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发改局)提出书面申请,县鼓励投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能进行审核,投资额度应以有资质部门核实为依据,以投资实际落地生效为准,确定是否应予奖励和奖励金额,形成报告,经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享受第五条政策的企业在初次申请后,不必再提出申请,在奖励年限内,每年初由财政部门牵头,会同税务部门确定奖励金额,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四条符合奖励条件的企业,应同时无违法行为、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符合节能减排要求。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县发改局、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所称县级留成部分以投资实际完成年度财政体制规定的比例为准。
第十七条省级开发区(园区)招商引资优惠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基础设施
■园区道路
园区道路规划科学合理,密度大、规格高,并呈工整的纵横网状分布。目前已建成道路8条,道路总长达24公里。
■供水设施
园区拥有独立的供水站和自来水厂,供水管网沿路铺通,并以多点变频恒压方式供水,供水能力200吨/小时-2,000吨/小时。
■供电设施
园区拥有220KV变电站一座,110KV变电站两座,35KV变电站四座,供电总容量达16万千伏安。
■供气设施
天然气管网沿路铺通,总管气压为1.5Mpa,减压至0.4Mpa供企业使用。日供天然气达60万立方米,天然气热值达9500大卡/立方米以上。
■排水设施
排水管网沿路铺通,排水检查井间距为100米。
■排污设施
沿园区道路均铺设了排污管网,排污检查井间距为100米。污水处理厂正在规划中。
■通讯设施
中国网通、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的固定电话线缆、宽带网络光缆和无线通讯信号均完全覆盖整个园区。
■有线电视设施
园区内铺设了有线电视线缆,目前提供50套有线电视节目,即开即通。
■项目用地
园区自然地貌平整,地形规则。园区负责对项目用地进行平整。
■货运站
公路铁路航空海运甲等货运站,年货运能力:1000万吨。
■仓储物流
分布着十三家大型物流仓储基地,距园区的路程都在30公里范围内。
文安工业园区位于京津走廊,北距北京市区90公里、北京第二国际机场70公里;东距天津外环40公里、天津港55公里;西距京九铁路文安站30公里;北倚津保高速,西接廊沧高速,廊泊路、106国道等国省干道贯穿全境。
交通十分便利,区位优势明显,实现了京津一小时工作、物流圈,使园区既能承京津辐射得开拓京津市场之先机,又可依空港海港得越洋出海之便利,成为各路商贾进军北方市场的桥头堡。
廊坊乐办家具制造有限公司-文安亿光金时代有限公司投资
河北康申阀门制造有限公司-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投资
河北占海建材有限公司-北京占海防水装饰有限公司投资
廊坊联飞燃气设备有限公司-北京普宜捷商贸有限公司投资
廊坊巨奥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廊坊康鑫电子配件有限公司投资
孟氏锅炉公司-孟氏锅炉(北京)有限公司投资
享园区专项财政
补贴土地成本低
010-8461 1891按项目固定资产
投资额给予补助
010-8461 1891三大税种给予最
高90%税收奖励
010-8461 1891高端人才引进
专项资金补贴
010-8461 1891科研创新项目获得
专项产业基金支持
010-8461 1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