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了2018年第4号公告,公布了2018年版《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我市共有19家各类开发区列入新版《目录》。这意味着我市多个新设开发区取得了正式“户口”,有了自己的“身份证号”。
在我市列入《目录》的19家开发区中,国家级各类开发区包括:经济技术开发区1家,高新技术开发区1家,海关特殊监管区1家,分别为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石家庄综合保税区。省级各类开发区16家,分别为河北石家庄长安国际服务外包经济开发区、河北石家庄矿区工业园、河北鹿泉经济开发区、河北井陉经济开发区、河北正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河北行唐经济开发区、河北灵寿经济开发区、河北高邑经济开发区、河北深泽经济开发区、河北赞皇经济开发区、河北无极经济开发区、河北平山西柏坡经济开发区、河北元氏经济开发区、河北赵县经济开发区、河北晋州经济开发区和河北新乐经济开发区。
据了解,纳入《目录》的开发区,需要符合“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的要求。由六部委联合对开发区土地利用、规划建设、基础设施、数量控制、产业集聚、产业特色、发展定位、区域布局、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对形成一定规模,产业特色鲜明,主导产业集聚并形成产业链条,单位土地面积投资强度、产出指标以及环境保护水平高的开发区优先纳入目录。
此次《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公布,是国家时隔12年首次对该《目录》进行修订,列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对提高开发区知名度、改善营商环境、引导产业集聚、发展开放型经济具有重大意义。
按照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7号)要求,统筹做好开发区各项工作,坚持改革创新、规划引领、集聚集约、发展导向,促进开发区健康发展,形成新的集聚效应和增长动力,为国民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